近年來飼養貓犬寵物的飼主漸增,農業部為落實貓隻飼養管理措施,於113年8月7日預告修正「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」草案,原公告僅「犬隻」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,自明年(114年)8月1日起,「貓隻」也需辦理寵物登記,若飼主一年內未辦理登記和植入晶片,恐處新臺幣3,000元至15,000元以下罰鍰,並得限期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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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辦理寵物登記?
1. 線上申辦寵物登記需填寫飼主與寵物資料。
2. 確認資訊無誤後便可送出申請,並列印紙本申辦表單。
3. 請於一週內至寵登站執行寵物登記,飼主本人需攜帶紙本寵物預登記表單(或序號)、飼主身份證件與您的寵物。
4. 寵登站人員將確認線上申請資訊,並為寵物施打晶片,完成寵物登記。
申請寵物登記網址入口:
https://www.pet.gov.tw/Web/O202.aspx
寵物登記機構查詢網址:
https://www.pet.gov.tw/Web/O301.aspx
農業部公告:
https://www.moa.gov.tw/theme_data.php?theme=publication&id=79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