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貓隻疑似遭人虐待傷害 涉動保法刑罰 動保處已告發

台中市梧棲區貓隻疑遭故意潑灑熱油導致皮膚大範圍灼傷,經民眾送醫搶救後死亡,台中動保處於8月13日下午與該民眾取得聯繫,旋即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梧棲分駐所合作辦理。

警方同日已著手清查案址監視器追查兇嫌,因事涉行政刑罰,動保處於8月14日前往案址調查並向警方告發,警方將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。動保處已扣留貓隻屍體,後續將進行動物法醫檢查,以釐清貓隻受傷及死亡原因。查該貓隻有寵物登記,動保處將請飼主到案釐清案情。

 

(▲ 圖片來源/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

台中動保處8月15日與貓隻飼主製作談話紀錄,其表示該貓於113年6月份帶至台中市偏區絕育活動絕育,原管領於家中後走失,近期已2週未見到貓隻,不清楚貓隻為何原因受傷,因飼主未妥善管束動物,後續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無人伴同裁處。另警方已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,目前尚未掌握行為人身份。

動保處再次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,如不喜歡動物也不應任意虐待、傷害動物,如民眾有進一步事證亦請聯繫並提供動保處,倘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依動物保護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(原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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